近日,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证券代码: 600387,证券简称:ST海越(维权))证券虚假陈述案又有新进展,曾代理投资者起诉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(证号:13301200210145176)表示,目前距离本案索赔时效届满只剩两个多月,受损投资者仍可起诉索赔。(厉健律师专栏)
案情回溯,2022年11月12日,ST海越发布关于收到证监会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的公告 。经查明,ST海越存在以下违法事实:ST海越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关联交易,相关交易金额合计198,270.28万元,占ST海越《2020年半年度报告》记载的净资产绝对值63.19%。对于上述非经营性关联交易,ST海越未按照规定在《2020 年半年度报告》中披露。截至2021年12月21日,上述资金已全部归还。证监会决定:对ST海越给予警告,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;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,并各处以罚款。